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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千村调查2020】超七成农村劳动力没有签劳动合同

2021-03-03
摘要本文描述了广东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现状,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作者:卢晶亮(暨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副教授)葛梦君(暨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暨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于2018年发起的“广东千村调查”项目,于2020年7 月至8月开展第三轮广东省千村调查,课题组从行政村、家户两个层面开展数据收集,采集有效样本量为119个行政村,3646 户农村家庭户,调查内容涉及农户就业、农地流转、精准扶贫,乡村教育、农村生态环境、乡村治理等方面。澎湃新闻经授权刊发报告部分章节,以飨读者。

本文描述了广东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现状,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仅有15.08%的农村雇员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广东农村雇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看,全省仅有15.08%的广东农村雇员签订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75.27%没有合同。珠三角地区的广东农村劳动力签订合同比例最高,约30%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60%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东翼地区未签订任何合同的比例最高,达到 87.59%。

基于2019年和2020年的面板数据显示,全省农村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略有上升,由23.16%上升至25.35%,说明农村劳动力就业的规范性有所提高。 

广东农村劳动力雇员劳动合同情况 (单位:%) 


对比广东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和本地务工劳动力个人特征的差异发现,与本地务工相比,外出务工劳动力中男性占比更高,达到 70.14%;已婚比例更低,劳动力平均年龄更年轻,16-34岁占比高达64.52%。学历也更高,但仍然以初中、高中学历为主,初中和高中学历水平占比达到72.65%,大专及以上的高学历占12.46%。

从劳动力外出务工工作区域的分布看,2019年广东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有69.36%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工作,在东翼、西翼、山区工作的比例只有9.84%、9.67%和7.22%。分流出地看,92.72%的珠三角农村外出劳动力都集中在珠三角务工,西翼和山区农村外出劳动力分别有62.90%和72.29%前往珠三角务工。东翼农村外出劳动力有37.73%在东翼地区务工,58.04%前往珠三角地区务工。

可见,珠三角非农就业机会丰富,本地农村劳动力基本都就近务工,东翼农村劳动力就近务工和前往珠三角务工的比例接近6:4。而对于西翼和山区农村劳动力,本地非农就业机会相对较少,缺乏吸引力,约70%的外出务工劳动力前往珠三角地区务工。

广东农村雇员劳动合同情况(% 

注:数据来源于 2019 和 2020 年广东千村调查面板数据,样本量为 2849 人


珠三角外出务工人员月平均工资最高

从2019 年广东外出务工劳动力和本地务工劳动力的平均工作月数和月平均工资。2019年,广东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平均外出务工9.97个月,月平均工资4186.60元;本地务工劳动力平均工作9.05个月,月平均工资2976.17元。

分来源地来看,每个地区外出务工的工资收入都要高于本地务工工资收入。珠三角外出务工人员月平均工资最高,达到4462.55元;珠三角本地务工的平均月工资也最高,为3119.83元;东翼外出务工人员月平均工资最低,为 4000.07元;本地务工的平均工资也最低,仅为2766.78元。

男性的平均工作时间略低于女性,工资收入高于女性。本地务工男性比女性工资高45.60%;外出务工男性比女性工资高16.74%。外出劳动力的工作时间和收入都随着教育程度的上升而上升。分行业来看,高等服务业的平均工资最高,初等服务业的平均工资最低。

按工作地分,省外务工的平均工资最高(5773.53元),省内跨县务工的平均工资次之(4151.54元),在县内务工的平均工资最低(3877.62元)。最后,省内在西翼务工的平均工资最高(4147.10元)。

我们将农户按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高低等分为低收入组、中低收入组、中等收入组、中高收入组和高收入组,考察不同收入水平农户的收入情况及构成,低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94.61元,中低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55.07元,中等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976.19元,中高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219.11元,高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7268.37元。从收入构成来看,收入越高的家庭工资性收入的占比越高,转移性收入的占比越低。

从农户家庭人均年消费支出及构成看,全省农户年人均消费支出为13000.58元,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为5703.73元,人均衣着消费支出为342.83元,人均居住消费支出为1437.76元,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为848.84元,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为1482.79元,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为1175.89元,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为1894.69元,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为114.05元。 

关于就业的四个建议

根据千村调查的结果,我们对广东省的就业及收支现状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警惕广东农村地区就业率下降的趋势,确保农村劳动力就业稳定。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压力增大。与城镇地区的失业统计不同,农村地区的失业具有隐蔽性,容易被忽略。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人群中有相当比例是毕业却待业的学生,值得特别关注。政府应做好农村地区劳动力的失业统计工作,做好就业帮扶,确保就业稳定。

第二,粤东西北劳动力向珠三角集聚的趋势明显,劳动力就近就业的比例有待提高。数据显示,粤东西北地区尤其是西翼和山区的农村劳动力超过80%前往珠三角地区务工。

农村人口进城后的稳定就业是城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关键,缺乏就近的非农工作机会,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西翼和山区城镇化率偏低。受新冠疫情影响,粤东西北劳动力前往珠三角务工明显受阻。短期内,政府应该做好粤东西北劳动力就近非农就业的工作,降低

疫情对农民工的收入的负面影响。长期来看,应该进一步发挥粤东西北中心城市的集聚效应,吸引当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

第三,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提升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数据显示,随着劳动力的转移,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广东省农户家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受访农户工资性收入的比重超过60%。工资性收入的提高受外出农村劳动力知识和技能的制约,如果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的劳动生产率不能提高,未来进一步持续提高农村家庭收入的难度较大。同时,在中国产业结构升级的大背景下,这一过程中技能落伍的劳动者面临着转业转岗,结构性的就业矛盾难以避免。因此应发挥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的作用,关注对农民的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工作,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平台,完善对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和劳务需求信息库建设。同时,应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加强对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

第四,农村劳动力缺乏劳动合同保护,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正规性有待提高。数据显示,在那些受雇的农村劳动力中,广东省全省仅有 24.3%的雇员签订了就业合同。绝大部分农村劳动力难以签订正规的就业合同,他们一般多为低技能劳动者,劳动报酬较低,就业不稳定,社会保障不完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质量和发展状况至关重要,实现农村转移劳动力体面劳动还需要在劳动合同、参保渠道等方面探索新的设计和办法。

本文首发在澎湃新闻,原文链接: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0964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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