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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澍:理解扶贫,超越现有经济理论的中国实践

2020-06-18
摘要如何讲好中国扶贫减贫的故事,从中国扶贫实践中抽象出具有一般意义的规律和启示?作为一名发展经济学的研究者,笔者倍感任重而道远。

作者:蔡澍(暨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副教授)

实现每个人安居乐业、生活富足美满,是人类社会孜孜以求的目标。但在现实中,常常有一部分人被落下,落入“贫困陷阱”。新世纪以来,中国的扶贫事业不断推进,逐步从“粗放式扶贫”转变为“精准扶贫”,并预计在2020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人口。我们应该如何理解“扶贫”?更进一步,为什么粗放式扶贫应该转变成精准扶贫?发展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可以给予我们有益的启发。

贫困陷阱是否存在?

顾名思义,“贫困陷阱”描绘的是国家或个人长期陷于贫困的状态,突出了贫困“自我维持”的特点。对于国家来说,陷入贫困陷阱意味着这个国家从过去至今一直摆脱不了经济落后的局面;对于个人或家庭来说,陷入贫困陷阱意味着个体一辈子难以摆脱贫困,甚至形成代际传递。

为什么贫困会自我维持?目前,发展经济学家主要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类观点认为,恶劣的外部条件是致贫的主要原因,如劳动力或金融市场不发达、自然环境恶劣、交通不便、医疗条件差等等。其逻辑很直观,比如,因为穷,导致生产资料投资不足,无法有效发展生产,也就无法脱贫;又如,因为穷,修不起路,资源不能有效流通,只能继续陷于贫穷。“因贫致病、因病返贫”也是一种典型的贫困陷阱。另外,家庭贫穷也可能导致父代对子代的人力资本投资不足,最终使贫困“代代相传”,形成代际贫困陷阱。

另一类观点则认为人的有限理性是致贫的重要因素。俗话说“人穷志短”,在贫困时,人往往缺乏长远目光,行为决策也难以达到长期最优。例如,笔者曾从实地调研中了解到,有些贫困户厌恶风险,不敢尝试新事物,不敢闯、不敢干,缺乏脱贫干劲。此外,贫困往往不利于健康生活习惯的养成。笔者在实地调研中发现,有些贫困户嗜酒、嗜赌;在贫困环境下养成或强化的不良习惯,进一步制约了贫困户走出贫困陷阱的可能。

消灭贫困,我们能做什么?

不管是外部条件约束的观点,还是个人特质约束的观点,两者都暗示了通过外部干预帮助贫困者走出贫困陷阱的可能性。经济学家们关于致贫机制的分析是正确的吗?或者说,通过外部干预打破贫困陷阱可行吗?针对这些问题,发展经济学家主要通过随机干预试验(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RCT)”的方法进行验证。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了麻省理工大学的Esther Duflo和Abhijit Banerjee,以及哈佛大学的Michael Kremer,表彰的正是他们“在全球扶贫问题上使用的实验方法(for their experimental approach to alleviating global poverty)”。所谓的“实验方法”即是随机干预试验。

随机干预试验类似于自然科学家在实验室进行的控制实验。在试验中,设置初始状态相似的实验组和对照组,实验组接受特定的干预,对照组不接受干预。之后,通过对比两组对象在某些特征上有无显著不同,来确定干预是否有效。当然,“社会实验”比“实验室实验”要复杂很多,挑战也更大,如社会实验干扰因素更多,可能难以进行一些实验室级别的精准控制,在此不再赘述。

目前,在扶贫领域,经济学家进行了多种多样的干预试验,如为贫困户提供小额贷款、技能培训,资助贫困户购置生产资料,帮助贫困户办理保险,开办银行账户,等等。还有的在医疗健康领域进行干预,如为贫困地区的人们发放蚊帐、蛔虫药、加碘盐等等。然而,形形色色的干预试验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一些试验成功了,但也有不少试验是失败的。

这是否证明有关“贫困陷阱”的逻辑分析错了呢?其实不然。虽然随机干预试验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对其结果的解读须要谨慎。首先,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导致“贫困陷阱”的原因可能复杂多样。一个人或家庭的贫困现状,可能是从外部条件到个人心理各方面因素共同导致的结果。某项干预可能只解决了某一个环节的问题,却没有解决其他环节的问题。例如,我们观察到贫困户缺乏资金购置生产资料,我们便给他们提供种羊、种鸡,但是没有提供配套的养殖技能培训,或者没有真正调动他们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如此,通过援助生产资料来实现脱贫的愿望也就无法实现。

其次,社会实验的复杂性在于各地的初始禀赋可能千差万别,在某些地区进行随机干预试验后获得的结论可能无法简单推广到其他地方。以小额信贷为例,国外的学者在印度、蒙古、墨西哥等国进行的试验发现,小额信贷无法提高贫困农户的收入。笔者参与的一项在中国部分省份执行的试验却显示,小额信贷提高了受资助家庭的收入。笔者发现,中国试验的成功与中国城乡分割、劳动力流动不畅的背景密切相关。正是因为在中国乡城流动成本较高,缺乏启动资金的贫困户难以进城务工。小额信贷一方面促进了农业投资和收入,另一方面显著降低了贫困户进城务工的门槛,最终帮助他们获得更高的收入。

更重要的是,正如大家常说的,“幸福的家庭大同小异,不幸的家庭千差万别”,对每个贫困户来说,他们的禀赋条件和致贫原因各不相同,通过一个干预、一种方法获得广泛的成功是不切实际的。这也引出了中国为什么在经过较长时间的区域开发式扶贫之后,逐渐转变为“建档立卡”的精准扶贫。

中国的扶贫实践及启示

在改革开放经济腾飞消除了绝大部分贫困人口之后,剩下的贫困户由于各式各样的原因,尚未解决生活上的困难。正是因为基层的情况非常复杂,普适的扶贫方法并不存在。因此,中国政府实施了“精准扶贫”战略。具体而言,这项战略包括六个“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位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中国现阶段扶贫工作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是“建档立卡”。正如前文提到的,导致贫困的原因多种多样,不能简单指望某一项政策干预就能奏效。在实践中需要因地制宜、仔细甄别,建档立卡、因户施策,对特定家户进行精准追踪,提供最合适的扶贫策略。截至2020年5月,全国97%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了脱贫,显示出这一措施有一定成效。

其次,是“易地扶贫搬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是指将贫困人群从那些自然环境恶劣、不适宜居住和发展生产的地区,集中搬迁到宜居宜产的地方。笔者曾走访过广西一个易地扶贫安置点。笔者观察到,安置社区的楼房井然有序,环境整洁,道路畅通。安置点的住户之前住的大都是危房,人居环境的改善为他们脱离贫困产生了积极的作用。目前,易地扶贫搬迁在全国得到广泛实施。国务院扶贫办最新统计显示,目前全国已有960多万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完成了易地扶贫搬迁,入住率达99%。

最后,是既从经济上扶贫,更从精神上“扶贫”。调动贫困户脱贫的内在积极性十分重要。例如西南财大甘犁老师推动的“劳动奖励计划”就是调动劳动积极性的有益尝试。该计划对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采取“以奖代补”的扶助形式。在劳动收入较低时,奖金随收入增加而增加。这样,可以鼓励贫困户更积极地参与工作,而不是被动地等待补助。

“精准扶贫”的策略能否直接复制到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扶贫实践中呢?不同国家减贫的进程不同,面对大面积的贫困,早期在中国实施的区域开发式扶贫被证明是有效的。当减贫进程深化,精准扶贫的策略才是必要且有效的。中国的扶贫实践基于经济学理论,又超越了现有的经济学理论。如何讲好中国扶贫减贫的故事,从中国扶贫实践中抽象出具有一般意义的规律和启示?作为一名发展经济学的研究者,笔者倍感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Banerjee, Abhijit V., and Esther Duflo. 2011. Poor Economics: A Radical Rethinking of the Way to Fight Global Poverty. Public Affairs.

Cai, Shu. 2020. “Migration under Liquidity Constraints: Evidence from Randomized Credit Access in China,”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142: 1-17.

Ghatak, Maitreesh. 2015. “Theories of Poverty Traps and Anti-poverty Policies,” World Bank Economic Review 29: S77–S105.

Kraay, Aart, and David McKenzie. 2014. “Do Poverty Trap Exist? Assessing the Evidenc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28(3): 127-148.

Sachs, Jeffery D., John W. McArthur, Guido Schmidt-Traub, Margaret Kruk, Chandrika Bahadur, Michael Faye, and Gordon McCord. 2004. “Ending Africa’s Poverty Trap,” Brookings Papers on Economic Activity 117-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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