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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晶亮:疫情防控背景下新业态逆势上扬为稳就业注入新动能

2020-07-30
摘要新的职业逐步普及需要时间,相关法律政策的完善并非一朝一夕,还需要更多努力。

 作者:卢晶亮(暨南大学经济与社会研究院副教授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我国上半年的经济统计数据,上半年我国GDP同比下降1.6%,其中一季度下降6.8%,但二季度同比增长3.2%,经济增速实现由负转正。在面临新冠肺炎疫情带来严峻挑战的形势下,取得如此成绩实属不易。在众多经济统计指标中,有一串数字令人眼前一亮: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半年同比增长7.9%。1-5月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同比增长12.0%。上半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4.3%,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11.4%;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5.2%,同比提高5.6个百分点。1-5月全国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达610.8亿GB,同比增长35.2%;规模以上线上教育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9.4%;互联网数据服务增长24.6%,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增长49.1%。

近年来,由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带动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确实为我国的经济增长注入了新动能。尤其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我国数字经济展现强大活力和韧性,大量新业态新模式快速涌现,在助力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生活、对冲行业压力、带动经济复苏、支撑稳定就业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新业态需要新的统计分类

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对于我国经济活动的贡献有多大?为了科学界定“三新”活动范围,满足统计监测的需要,国家统计局于2018年制定了《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对其中符合“三新”特征的有关活动进行再分类。

分类范围包括:现代农林牧渔业、先进制造业、新型能源活动、节能环保活动、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现代技术服务与创新创业服务、现代生产性服务活动、新型生活性服务活动、现代综合管理活动。

据估算,2016-2019年,“三新”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5.3%、15.7%、16.1%和16.3%,按现价计算的增速分别为11.8%、14.1%、12.2%和9.3%,均高于同期GDP增速。

此外,为动态监测“三新”经济活动变动情况,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该指数包含网络经济指数、创新驱动指数、经济活力指数、知识能力指数和转型升级指数五个分项指数以及若干基础指标。

以2014年为基期(指数为100),2015-2019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分别为124.8、159.1、204.1、269.0和332.0,分别比上年增长24.8%、27.5%、28.3%、31.8%和23.4%。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网络经济指数涨幅最高(42%),对总指数增长的贡献最大(80.5%),可见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之迅猛。预计未来“三新”经济活动的规模会越来越大,相关统计监测也须不断加强与细化,比如吸纳就业能力。

新业态或成新的就业增长点

新冠肺炎疫情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挑战,中央提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其中就业居于“六稳”“六保”工作的首位。新业态的发展催生了新的就业形态和职业,“互联网+零工经济”蓬勃发展,新工种的典型代表就是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和快递小哥。

疫情以来,人社部联合有关部门陆续发布两批新职业,多集中在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网约配送员、全媒体运营师、在线学习服务师、互联网营销师等新业态相关职业都已正式进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新业态对我国居民就业的贡献有多大?目前并没有官方统计数字。2020年5月,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两会答记者问时提到,新业态蓬勃发展,大概有1亿人就业,零工经济大概能够容纳2亿人的就业。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测算,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岗位为1.91亿个,占当年总就业人数的24.6%,同比增长11.5%。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课题组估算,2018年阿里巴巴零售平台创造了4082万个就业机会,其中包括1558万个交易型就业机会、2524万个带动型就业机会;2018年滴滴平台共带动1826万个就业机会,其中包括网约车、代驾等直接就业机会1194.3万个,间接就业机会631.7万个。《2019-2020年微信就业影响力报告》估算,2019年微信带动就业岗位2963万个,其中直接就业机会达2601万个,同比增长16%,2014年以来年均增长22%;间接带动就业岗位362万个。

7月14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指出进一步降低个体经营者线上创业就业成本,提供多样化的就业机会。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打造兼职就业、副业创业等新格局。可见,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业界,对于新业态吸纳就业都寄予厚望并充满信心。

新业态就业带来新挑战

前文提到,目前我国对于新业态就业并没有官方统计,相关就业统计监测函需加强。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说,为了更好的完成稳就业保就业的目标,及时掌握劳动力市场的动态变化,我国的整体就业统计监测都需要进一步加强。

目前我国的就业统计主要依据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通过对企业、事业、机关、民间非营利组织等单位进行调查,收集就业和工资信息。新业态催生的平台就业、零工经济、灵活就业基本无法被纳入统计范围。目前我国只有按三次产业和国民经济大类行业划分的就业统计,并且只有年度统计数据,对于细分行业的就业变动监测还不够及时,无法反映各行业就业的供需变动情况。

此外,关于按职业划分的就业统计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美国劳工统计局职业展望手册(Occupational Outlook Handbook)提供了有关325种职业的详细信息,覆盖了美国大约80%的就业岗位。每种职业的详细信息包括中位数收入、学历要求、工作经验要求、在职培训要求、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工作详细技能要求、就业规模、未来增长前景等信息。

 

职业展望手册(Occupational Outlook Handbook)中具体职业的介绍

 

掌握这些信息对于提高求职者的求职效率,就业人员更好的进行职业规划,政府制定针对性的就业政策都大有帮助。尤其是在新经济时代,新的职业层出不穷,职业相关的统计信息急需加强。

长期以来高校毕业生都是重点就业群体,作为高技能劳动者,大学生就业难往往就在于对于潜在求职岗位不够了解,相关技能不匹配,职业预期存在偏差。如果能够提前了解相关职业信息,就可以有针对性的进行技能提升,提高求职效率,增强岗位匹配度。详细的职业信息对于高校调整培养方案和教学内容也会有所帮助。

最后,新业态带来新的就业形态,相关的制度保障需要跟进。灵活的就业模式、丰富的就业渠道、较低的从业门槛是数字经济就业的典型特征,劳动关系更多的从“公司+雇员”转向“平台+个人”。

前文发改委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护、保费缴纳、薪酬等政策制度,明确平台企业在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的相应责任,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报酬权、休息权和职业安全,明确参与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新的职业逐步普及需要时间,相关法律政策的完善并非一朝一夕,还需要更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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